“以房养老”即将落地深圳,百万房产能换怎样的晚年
中国人
有两种情节至今割舍不断
❂买房 ❂养老
不过在我国有着这样一代人:他们出生遇到了“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他们已经成为现在社会劳动力的主力军;他们即将面临父母进入“老年圈”......
深圳这座年轻的城市也面临着这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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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在202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据介绍,截至2016年底,深圳60岁以上户籍人口达到23万,占户籍人口6.9%。60岁以上非户籍常住人口95万,与户籍老人相加接近120万,占总人口6.6%。
深圳“老龄化”呈现出以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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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人口结构加速老化。根据目前的速度,深圳将在202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
● 二是老年人数呈现爆发式增长,因为数以百万计的深圳“拓荒牛”正进入退休阶段;
● 三是户籍老人和非户籍老人人口严重倒挂;
● 四是空巢老人多;
● 五是独生子女的父母老人占数居多;
● 六是高龄化趋势突出,2015年深圳人平均寿命为80岁,高于国家平均寿命。
面对这样的窘境
深圳被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列为
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首批试点城市
而引起所有人关注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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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近日透露
深圳探索“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的准备
和相关配套工作已经完成
并初步获得政策支持
下一步将积极争取以房养老保险产品在深圳试点
什么是以房养老政策
通俗而言,“以房养老”就是“倒按揭”(最常见模式)。政策要求,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将房产抵押给金融保险机构,然后按月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金,保障生活的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享受政策的过程中,老人仍然可以居住在此,对房屋仍然拥有占有权、使用权、处置权等权利直至身故;而在老人身故之后,金融机构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实现价值上的变现。
2013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并由此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2014年7月1日,保监会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正式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保险版“以房养老”正式宣告开闸。
其实“以房养老”这个词
可能很多人并不陌生
今年7月29日,由南都率先曝光的北京多位老人遭遇“以房养老”的“房诈”骗局,让人们的在震惊的同时也开始关注起这款一直在保险领域“不温不火”的以房养老产品。
但其实 “以房养老”并不可怕
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在此前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保险业探索推出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在保障老人居住权的同时,用房产增加现金流,改善老人生活品质。
目前,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已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浙江、山东和广东的部分地级市。
成功
事件
今年 9月6日,南京第一例“以房养老”的尝鲜者汤先生拿到了保险公司支付的第一笔养老金,共计1万余元。根据评估,汤先生的房子总价为115万元,抵押过后,每月可以领到5100元左右的养老金。汤先生表示,将来这套房子卖掉,等偿还完了保险公司的金额之后,剩下的钱由两个儿子平分。
可是“以房养老”
在“动”了中国人固有情节的同时
到底反响如何呢?
市场反馈:接连遇冷
然而,在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范围不断扩大的背后,却是市场上“以房养老”保险产品接连遇冷的尴尬现状。
● 第一批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城市之一的武汉,三年来仅有3户签约,99%子女反对父母“以房养老”。
截至2016年底,广州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两年多以来,仅有13户老人签约参加,平均每户每月领取养老金6746元。
在深圳,2011年即有银行推出“以房养老”的倒按揭贷款业务,收到了一份一年零成交的市场反馈,惨遭“滑铁卢”。
据声称自己为国内唯一一家开发并销售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公司的幸福人寿统计,截至2017年上半年,在全国7个开展试点的城市共收到了154位(108户)老人投保,房产抵押总值超过2亿元。
惨遭失败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
保险业资深经纪人邹勇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以房养老”保险产品遇冷主要是基于以下原因:
1中国人的文化观念是代际赡养的观念,即子女有赡养的义务,而父母就没有处置资产的自主权;
2房子的估值问题(包括价格的波动风险),银行会要求足够的安全空间,所以房子的抵押值不高,但一样有房价下跌的风险。
3房子在政策上的70年大限后续期存在政策不确定性,影响推行。
深圳应对老龄化还有大招
深圳市委市政府已把建立养老服务体系作为“十三五”期间的重点,并确立“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医养结合照护服务体系”的医养结合发展目标,包括建立医养结合保障制度。
① 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具备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的,可纳入定点协议管理范围。参加深圳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在已纳入定点的医疗机构就医时,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② 而为适应人口老龄化、家庭结构变化、慢性病治疗等需求,深圳在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还将探索长期护理社会保险,推动建立与医疗保险紧密结合的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③ 进一步提高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配建标准,由原来1到2万人的新建和旧改社区按大于等于300平方米配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调高至750平方米。
④ 目前,市民政局正在修订《深圳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资助暂行办法》,将进一步推动社会力量、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行业,对于开展医养结合、延伸服务的民办机构给予补贴,向周边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医、日托、暂托、喘息等延伸服务。
除了这些
还有一些事情被提上了“建议簿”
今年“两会”期间
市人大代表王希耘建议
规划开发小区时将社区养老场所建设作为标准配置。新开发小区在规划建设时,将社区养老专用场所作为开发商所开发小区的标准配置。
养老服务专用场地可交由社区或专业养老机构运营,并在租金方面可以对工商注册及民政注册的养老机构一视同仁,给予减免优惠和长期的房租补贴。
形成医院与社区养老机构之间的转介机制,出院的术后康复及中风治愈老人,医院可向老人提供相关有资质、有康复功能的社区养老机构的名录供老人和家属选择。
转介机制,既可以解决老人出院后的康复需求,也可以提高社区养老机构的入住率并且敦促社区养老机构提高服务水平等。
@深圳人
面对即将来临的老龄化社会
你怎么看?
作为深圳的一员
你会愿意让父母“以房养老”吗?
也或许 当你老了 你又将如何养老?
~#有什么想说的,就给大大君留言吧!#~
采写:南都记者 张小玲 孙雅茜 黄玉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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